稅務機關向吉林蛟河一木業(yè)公司開出3400余萬元罰單
發(fā)布日期: 2021-12-09 18:01:22 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吉林12月9日電 (記者 石洪宇)9日,記者從吉林市了解到,位于當地蛟河市的吉林省拉法山國家森林公園股份有限公司森華木業(yè)分公司,因稅收違法行為被稅務機關開出3400余萬元罰單。

據了解,吉林省拉法山國家森林公園股份有限公司業(yè)務范圍涉及生態(tài)旅游服務、農作物種植、山禽養(yǎng)殖、林產品及木材加工等多個領域。

其名下的森華木業(yè)分公司(下稱“森華木業(yè)”)成立于2006年,經營范圍包括原木經銷、板方材、木制品、家俱等。

由國家稅務總局吉林市稅務局稽查局發(fā)布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吉市稅稽罰告〔2021〕17號)顯示,森華木業(yè)通過設置兩套賬隱匿收入、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不符的發(fā)票虛增成本、抵扣進項稅款等方式,造成2011年至2018年少繳稅款16,402,785.78元。稅務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定性為偷稅。

告知書還稱,對森華木業(yè)少繳的16,402,785.78元處以一倍的處罰;利用虛開專用發(fā)票進行騙取出口退稅的4,602,524.27元擬處四倍的罰款,擬罰款18,410,097.08元。

兩項合計3400多萬元。

9日,記者從吉林市稅務局稽查局了解到,由于采取直接送達、郵寄送達方式均無法送達對方,該單位已發(fā)布了送達公告,截至本月中旬送視為送達。稅務機關將根據行政程序采取進一步措施。(完)

關鍵詞: 機關 稅務 發(fā)票 吉林市 木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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