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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權被侵權的責任構成有哪四個要件?

2023-05-15 09:32:54  |  來源:劇情啦  |  編輯:  |  

一、

對于夫妻人身自由權的定義是怎樣的

對于夫妻人身自由權的定義即夫妻任意一方在法律范圍內有獨立為行為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權是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具體體現。

二、

人身自由權有哪些表現

人身自由權表現為如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1.身體自由權

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作為和不作為,不受非法限制、剝奪、妨礙的權利。身體自由權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體行動的權利。

2.精神自由權

精神自由權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自主思維的權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內在思維活動的權利。

三、

人身自由權被侵權的責任構成

人身自由權被侵權的責任構成有四個要件:

1.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權的行為。只要違反了憲法關于公民人身自由權的保護規(guī)定、禁止拘禁規(guī)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禁令規(guī)定和行使自由與權利不得損害其他公民合法自由和權利的限制的規(guī)定,即屬違法。

2.有損害結果。找法網提醒,侵害人身自由權造成的損害事實,表現為行為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權包括身體自由權和精神自由權所造成的客觀表現和最終結果。

3.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

4.侵權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侵害人身自由權的行為人必須在主觀上有歸責性的意思狀態(tài),即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要件。行為人沒有過錯,就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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